校务公告
关于补领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 “专用标识牌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年12月19日 09:55   作者:   来源:    浏览:

全体师生员工、其他服务保障人员:

为进一步完善校内“两轮车”的管理,针对前期办理过登记的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,有损坏、遗失“专用标识牌”的,可以申请补领同编号标识牌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补领条件: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车主持本人身份证、教师卡/学生卡办理。

二、办理地点:学生宿舍2号楼下安保公司办公处。

三、办理时间:工作日每周周三09:0017:00

对同一辆车一学年限办理一次补领标识牌,对于补领后再次损坏、失标识牌的后果自负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保卫处

2023121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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